关于开展2021年度武汉优秀文艺作品 扶持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浏览人数:13425人次

各区(产行业)文联,市文联各部门、协会、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武汉市文联优秀文艺作品、突出文艺人才、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实施意见(试行)》(武文联【2021】18号)有关精神,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武汉优秀文艺作品扶持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2020年-2021年,武汉市各文艺家协会会员、文艺社团组织、团体会员单位创作的,符合以下条件的文艺作品: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凸显武汉特色,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文艺作品。

2.在文艺创新上有突出表现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文艺作品。

3.参加中国文联、中国作协、省文联、省作协主办的比赛、演出、展览并获得主要奖项的文艺作品。

4.能够提升武汉市文联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文艺作品。

5.承担武汉市文联年度主题创作项目并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的文艺作品。


二、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评选程序

1.申报:申报人在武汉市文联官网通知公示栏中下载填写《武汉优秀文艺作品扶持申报表》,连同作品、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音视频)发送至所在区文联(产行业文联)或市文联各文艺家协会、文艺社团组织集中申报。

2.初评推荐。市文联组织联络部、各文艺家协会统一汇总,对电子申报表、作品及有关印证材料照片(音视频)进行登记、筛选、初评、推荐(原则上不超过2个)。被推荐对象根据通知的时间提交作品原件及有关印证材料。

3.终评确定。评审前,市文联评审委员会评委对初评推荐对象的电子申报表、作品及相关证明材料照片(音视频)进行审查,审查后市文联组织召开评审会,现场查看作品原件及有关印证材料,集中讨论、发表意见,评定10个优秀文艺作品,并在市文联官网、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结果确定后,颁发扶持证书,划拨扶持资金,并进行宣传推介。


四、申报要求

每个创作者(团队)只能申报一个作品。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报:

1.违反政治纪律、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的;

2.已获得财政全额资助或武汉市及以上文艺创作扶持奖励的;

3.抄袭、剽窃等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公民人身权利的;

4.其它违反有关政策规定或有争议的。


联 系 人:廖俊君

电     话:82626184

邮     箱:3167542783@qq.com


 

 

 

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武汉市优秀文艺作品扶持申报表.docx


地址:武汉市解放公园路44号

电话:027-82605800/82624796

传真:027-8262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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