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文联出台措施加大文艺作品、文艺人才、文艺项目扶持

发布时间:2021-11-16            浏览人数:11996人次


为激励文艺精品创作,培养德艺双馨文艺人才,促进武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近日,武汉市文联出台《优秀文艺作品、突出文艺人才、重点文艺项目扶持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加大文艺作品、文艺人才、文艺项目扶持力度。


《意见》立足武汉文学艺术发展实际,紧紧围绕作品、人才、项目精准发力,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实绩,面向基层、扩大覆盖,示范引领,激发活力”的原则,将扶持视角向全市文艺界延伸覆盖,向广大文艺工作者特别是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群体等新生力量拓展,更多地服务基层一线的文艺工作者。


《意见》明确,申报扶持的优秀文艺作品、突出文艺人才、重点文艺项目需符合相关标准和条件。其中,优秀文艺作品是指武汉文学艺术门类中主旋律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精神,凸显武汉特色,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能够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文艺作品;突出文艺人才是指坚守艺术理想,修身守正,立心铸魂,德艺双馨,担当责任,在繁荣发展武汉文艺事业中创先争优,在文艺界有较好声誉,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文艺工作者;重点文艺项目是指弘扬时代主旋律,具有武汉特色和良好社会效益,有助于提升武汉文学艺术影响力和美誉度的文艺项目。


《意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单年度扶持文艺作品、双年度扶持文艺人才、每年度扶持文艺项目的计划安排,由武汉市文联发出申报通知,各区(产行业)文联、各文艺家协会征集、筛选、初评推荐,评审委员会组织终评。对荣获常设全国性文艺奖项的,落实有关规定,按照归口负责、不重复扶持的方式办理。对评定的优秀文艺作品、突出文艺人才、重点文艺项目分别确定扶持金额,给予2-3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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