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繁荣武汉文学事业,推动文学精品创作生产,武汉文学院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全国中青年作家中选聘3名创作热情高、创作实力强、创作潜质大的优秀作家为武汉文学院签约专业作家(具体条件见附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作家朋友报名应聘,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6月30日前寄至武汉文学院。
报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路44号市文联
联系人:武汉文学院 万启静
联系方式:027-82616672
附件:1、武汉文学院签约专业作家申报表
2、武汉文学院签约专业作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武汉文学院签约专业作家申报表
姓 名 | 笔 名 | 性 别 | 照片 | |||
民 族 | 政 治 面 貌 | 出 生 年 月 | ||||
学 历 | 手 机 号 码 | 电 子 邮 箱 | ||||
创作体裁 | 特 长 | 邮 编 | ||||
身份 证号 | 通讯 地址 | |||||
家庭住址 | ||||||
个 人 简 历 | ||||||
作 品 发 表 出 版 获 奖 情 况 | ||||||
重 大 选 题 情 况 | ||||||
近 期 创 作 计 划 | ||||||
武 汉 文 学 院 意 见 | ||||||
市 文 联 党 组 意 见 |
附件2.
武汉文学院签约专业作家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繁荣武汉文学事业,加强我市文学人才队伍尤其是青年作家的梯队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作家的创作激情与创作活力,推进文学精品生产,针对武汉文学院长期存在的青年作家人才匮乏的现状,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全国中青年作家中遴选部分创作热情高、创作实力强、创作潜质大的优秀作家,作为武汉文学院签约专业作家。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签约人数和期限
每届签约人数不超过3人,签约期限为三年。
二、签约条件
1、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2、户籍不限,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
3、创作热情高、创作实力强、创作潜质大,成绩突出,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近五年来在《人民文学》《诗刊》等全国有影响力的大刊发表过多件小说、散文或诗歌作品,或在著名出版社出版过有影响力的作品,或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国家级文学奖项中获奖,或作品进入全国有影响力的排行榜,或作品获得过文学评论家的充分肯定。
三、签约程序
1、发布公告。武汉文学院发布遴选签约专业作家公告,并通过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网发布。
2、申报。符合条件的作家直接向武汉文学院申报。申报须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文学院签约专业作家申报表》;
(2)近五年发表或出版作品原件;
(3)近五年作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国内文学评论家评论文章;
(5)签约期内三年创作计划与分年度计划。
3、评审。武汉文学院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公示。评审结果经武汉市文联党组研究决定后,在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签约。公示结束后,武汉文学院与作家正式签约。
四、签约任务
在签约期内,签约专业作家应潜心创作,完成相应的创作任务。同时要积极参加武汉文学院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具体如下:
1、必须创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联下达的重大创作任务。
2、在签约期内,必须创作完成并在国家级报刊发表或公开出版有一定影响力的原创作品。其基本标准为:小说、报告文学、儿童文学、散文作品发表不少于(或出版)20万字,诗歌2000行(按10行1000字计算)。结集出版作品不作原创作品统计,为企业或行业宣传而创作的报告文学作品也不作原创作品统计。
3、积极参加市文联武汉文学院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公益文学活动。
4、每年向武汉文学院上报年度总结,主要包括创作准备和完成情况,作品发表、出版或获奖情况等。
五、隶属关系及待遇
1、签约专业作家与武汉文学院属合同关系。其人事、组织、工资等关系不变,体制内作家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由原单位支付。
2、签约专业作家在签约期间创作的作品属于作者个人,其成果归属于武汉文学院。
3、武汉文学院对每位签约专业作家每月给予6千元创作补贴,用于补贴作家深入生活的食宿、交通及购买、收集资料等。该补贴将按月拨付到签约作家个人银行账户。签约期满,创作成果突出的,武汉文学院将另行予以奖励。
六、请假制度
签约专业作家可自行在其居住地进行文学创作。但有下列情况,需严格执行请假和报备制度。
1、武汉文学院通知参加的相关会议和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需向武汉文学院请假并说明原因;
2、因创作需要到外地深入生活较长时间的,需向武汉文学院报备;
3、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按相关要求办理出国(境)相关手续,同时向武汉文学院报备。
七、服务与管理
1、武汉文学院是签约专业作家的日常管理机构,在武汉市文联党组领导下,与签约专业作家进行日常联系并为其提供服务和业务管理。包括及时关注作家的创作情况;组织开展重大创作选题申报与评审;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和创作采风,服务签约专业作家深入基层体验生活;适时开展作品研讨、申报各类文学评奖;配合做好作家著作权保护工作等;
2、每年组织对签约专业作家进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3、签约期内,签约专业作家未完成创作任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解除合同关系;对于遵纪守法,圆满完成签约任务且成绩突出的,下一届优先续签。
八、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办法解释权在武汉市文联签约专业作家评审领导小组。
武汉文学院
2021年5月13日
地址:武汉市解放公园路44号
电话:027-82605800/82624796
传真:027-82624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