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创作需要体现学术精神》——武汉市首届青年书法作品展侧记

发布时间:2016-09-10            浏览人数:17122人次

 

    当代书法展览积累了30多年的经验,如今已形成相当的规模,并且具备了一定的学术深度。从武汉首届青年书法篆刻展的作品来看,不论是从作品数量和质量来看,都能够呈现汉上书坛的整体实力,我们在欣赏这些作品的同时,也应该更加深刻地思考在当下书法创作中,既要看到时代气息,也要体现学术精神。书法作品如何体现学术精神,这是个大课题,我们很难简单的阐述清楚,但是我想青年书法作者在日常学习和创作中,都可以有意识的去关注,去思考,起码可以从几个方面加以注意。
    首先,书法属于文字范畴,书法之所以能够超越实用的局限而成为一门艺术,是基于汉字这一载体决定的,汉字为书法提供了素材,书法对汉字进行艺术加工,使之具有审美价值。书法从过去的文人书斋走向了美术展厅,其实用性渐渐淡去,展示交流成为其主要的呈现方式,使作者在创作、欣赏中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形式至上”的视觉主导中他们更为关注展览书法对技法、形式、材料等方面的要求,而忽视作品对文字本身的要求,认为书法写得好看就可以,内容可以不考虑,甚至对于错别字的警惕性也不够重视,我们经常会在书法作品中发现“里”和“裏”不分,“鐘”和“鍾”不分等现象,例如,有作者以草体作柳宗元《渔翁》,原文中“晓汲清湘燃楚竹”,作者把“湘”误作“霜”;又如,在展览作品中看到有作者用篆书创作的苏东坡《水调歌头》,作品中“琼”、“愿”等字,篆法明显有误。书法创作的过程就是文字推敲锤炼的工作,不论是材料、题材,还是架构,书法都是在汉字基础上加工创造的。我们用的创作材料就是文字,写篆书,篆法要对,写草书,草法要对,这是非常重要的,书法艺术发展到今天,从书法鉴赏的角度看,文字内容也没有被忽视,所以书法作品一定要求文字的正确性,如果作品用字出现错误,是不能够原谅的。
    其次,书法是一种文化成分,是建立在传统文化基础之上的艺术形式,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标准。很多书法作品往往是各个领域实际文化生活的反映,都承载着一个时代的学术思想、宗教信仰、风俗习惯、文学艺术等。但是,我们在翻阅各类不同的书法作品集时,都不难发现由于对文化学习的缺失而出现的谬误:一类是对文学常识出现表述性错误,本来明明写的宋词,落款的时候写“诗一首”,对于传统诗词曲,还有古人的一些句子,对联,都属于常识性的问题,在创作时要加以区分;另一类是文化知识学习不够准确,作品内容中,出现掉字,词语颠倒,甚至与原文不符的现象。例如,在这次青年展作品中,有作者书写了唐代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这首古诗,明显出现错字、掉字、诗词不完整的现象。所以学习书法的人,应该多读书,多读古人的诗文,比如你临摹古人的帖,一定要把文字内容搞明白,不要犯常识性错误。这对于提高自己审美的能力,以及对传统文化的认识都是很有帮助的。同时也使你在对文字内容的选择上,眼光更加开阔,选取的范围更广泛,运用的素材更为准确,这对作品本身就是一个支撑。这次青年展有作者以歌曲《过桥》作为创作素材,就是一种很好的尝试,通过年青人的朝气和活力表达出一个时代的气息,一种审美情趣的诠释。
    再次,书法还是一个文学现象,书法的最高境界是体现人的精神内涵,作者将思想情感寄托于作品之中,在笔墨、线条、形态之外,作品所书写文字内容往往是作者情感的倾述,心性的抒发,胸怀的展露。《兰亭序》可见右军之悠然,《祭侄稿》可观鲁公之悲愤,《寒食帖》可察东坡之无奈。对于古代文人吟诗填词、作赋撰联是必要的学术要求,书为心画,凡能称大家者,必是自出机杼,诗书兼具,自古至今的书法珍品,也都是书文并茂,相得益彰。现在的很多展览已经开始重视这个问题,创作要求中已经明确提出,鼓励书写原创作品。在这次展览的作品中,仅见沈必晟先生自撰三字联“百花放,一鹤飞”,很遗憾没有看到有其他作者书写原创,其实这里面不乏一些诗文功底深厚的作者,可见大家并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在今后的展赛中,作者的文化底蕴在创作中将更为重要,纯粹的抄写可能不会有更大的出息,会更多的提倡书法创作的本源,“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原创是一种自信,也是一种实力,更是一种传统。
    著名哲学家黑格尔曾经说过:“中国书法最鲜明地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精神。”希望书法工作者,特别是青年作者,在日常的书法学习和创作中,除了敬畏传统,深入经典以外,更要从“文字、文化、文学”等多方面体现书法之学术精神。

 

 

作品欣赏

费涛
136×35cm

 

李安勋
140×70cm

 


沈必晟
133×34cm×2

 

魏开胜
136×68cm

 

魏晓伟
110×3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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