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全国 优秀儿童文学奖 评奖办公室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2            浏览人数:3547人次

[2021年]第2号


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委员会经过认真阅读讨论,于2021年8月1日投票表决产生36部(篇)初选作品。现将初选作品名单在《文艺报》和中国作家网(http://www.chinawriter.com.cn)公示。公示期截止于2021年8月5日,在此期间,如发现初选作品有不符合《评奖条例》的情况,请向评奖办公室提出。

电 话:010-69632828转3318(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电子邮箱:pjjiandu@163.com

特此公告。

第十一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21年8月1日



地址:武汉市解放公园路44号

电话:027-82605800/82624796

传真:027-82624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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