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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美术家协会

时间:2020-07-07

武汉美术家协会正式成立于1956年12月(原名为中国美术家协会武汉分会)。曾撤消,于1985年恢复。现有国、油、版、雕等画种会员878名。历年来,协会组织会员深入生活,潜心创作,共举办各种展览数百次。近年来更加强了同海内外美术团体的交流活动,在国内外颇具影响。

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1985年4月

名誉主席: 韩柏村

顾问: 邓少峰 端木梦锡 朱志元 蒋再谱 陈志宏 王文农

主席: 张善平

副主席: 颜静容 宋恩厚 卢柏森 陈作丁

委员: 徐志成 王树棠 易至群 周远贵 严其昌 代享来

王万喜 金钟敏

秘书长: 王福庆

理事: 36名

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 1992年1月

名誉主席:张善平

顾问:中 流 柳 倩 林安珂 端木梦锡 李介文 徐 龙

郭述亚 陈作丁 鲁 光 韩柏村 王文农 蒋再谱 朱志远

常务副主席:陈复荣

副主席: 程生达 宋恩厚 徐公度 詹定国 卢柏森 颜静容

常务理事:王心耀 严其昌 李井涛 陈复荣 宋恩厚 金忠敏 徐公度 程生达 谢 申 付 勇 鲁永欢 詹定国 颜静容 卢柏森

秘书长:郑源臣   张少华

理事:67名

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  2004年12月

名誉主席名单:张善平

顾问:中  流  宋恩厚  陈作丁  陈复荣  林安珂  柳  青

徐公度  郭述亚  程生达  詹定国  颜静容

主席:冷  军

副主席:(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心耀  毛宗泽  邓朝金(已故)  江中潮  李乃蔚  张少华  郑新元  姜海焱  徐协桥  樊  枫

秘书长:张少华(兼)

美协驻会负责人:瞿忠谋

副秘书长:付 勇  李瑞洪  易向前  姚承国  孙群欢

理事:84名

武汉美术家协会在工作中,坚持党的文艺方针,认真履行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能、紧密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美术创作和美术活动,创作出一批美术精品佳作,打造了美术活动品牌,有力推动了全市文艺的发展繁荣。

近年来举办各类美术创作和展览活动100余场。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武汉美术作品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武汉中国画作品展》、《“1+8”城市圈庆祝建国60周年美术书法作品展》、《庆祝澳门回归10周年武汉书画摄影精品展》、《武汉美术家协会首届特聘画家展》等。

近年来,武汉美协注重创建系列的品牌展览,形成了自己展览的理念和展览风格,积极打造特色品牌,有力地促进武汉美术创作的繁荣。一是打造了《武汉·印象》美术创作活动品牌……二是打造了《武汉美术作品年展》品牌。三是打造了《武汉22人书画作品展》品牌。

2007年在第四届全国画院展中,冷军、徐晓华、魏金修获画院奖。2009年在全国第十一届美术展览中,陶兴琳的水彩画,李乃蔚、樊枫、严好好的中国画,王心耀、罗敏、肖智生、刘昕、陶兴琳、王小宝、王用家的油画入选。其中王小宝的作品获得铜奖,刘昕、王用家、严好好入选优秀作品提名奖。

李乃蔚获全国第二届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在市九次文代会上,冷军、李乃蔚、江中潮、樊枫获得武汉市第二届“优秀文艺家”称号。

武汉美协还与长报集团联合创办了《当代书画报》。

目前,全市美术队伍基本形成了一个多层面的格局:以武汉画院为代表的专业创作队伍;以江汉大学、各美院为代表的教师创作队伍;以一冶、武钢为代表的企业创作队伍;以市群艺馆、区文化馆为核心的群众创作队伍;以徐东古玩城、崇仁路收藏品市场为中心的职业画家队伍。

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  2015年9月

名誉主席:张善平

顾问:宋恩厚、张少华、陈复荣、郑新元、徐公度、程生达、颜静容

主席:冷  军

副主席:(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心耀、毛宗泽、刘昕、江中潮、沈伟、陈勇劲、徐协桥、傅树清、鲁静、樊枫

秘书长:瞿忠谋

主席团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用家、田华、余信钢、余楚民、严好好、陈军生、夏伟、程春利

副秘书长:(以姓氏笔画为序)邓汉文、匡亚威、刘谦、沈必辉、姚承国、谭隽
理事:85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丁龙发      马  杰      马春钢      王心耀      王用家     

王  宁      王指明      王桥成      毛宗泽      邓勇红     

叶利平      叶建成      田  华      朱良川      朱  静(女)

刘光明      刘  昕      刘  雯(女)刘  群      江中潮     

严好好(女)严耀开      杜晓平      李军平(女)李建汉     

李婉嫕(女) 杨进珉      杨茂宗      杨  俊      杨耀洲      

吴万昊      吴  杰      余信刚      余楚民      邸可新     

冷  军      沈  伟      宋成彪      初亚东      张立平     

张  刚      张敏耀      张  然      陈  义      陈军生     

陈  波      陈勇劲      陈  竞(女) 周  军      周桂南     

赵世雄      赵丽先(女) 胡剑鸣      钟  鸣      姚  丽(女)

贺国平      桂晓华      夏子仪(女) 夏  伟      顾  蓓(女)

徐协桥      徐谷春      涂棣喜      陶兴琳      黄  为     

梅连生      彭  燃      董长发      董  勍      程仁俊     

程  枫      程春利      程剑雄      傅树清      鲁  静     

曾祥华      虞立新      谭  隽(女) 熊庆顺      熊建平     

樊  枫      潘怡斌      薛苏北      戴方德      瞿忠谋

武汉美术家协会章程

总   则

第一条武汉美术家协会是武汉地区美术家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的专业团体,是武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本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紧紧依靠全市广大美术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实践、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推出更多无愧于民族、无愧于时代的美术精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建设文化强市,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和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任   务 

第三条本会以出作品、出人才、出成果为根本任务,发挥“联络、协调、指导、服务”的工作职能,组织创作,搞好评论,保障会员正当权益。同会员保持密切联系,组织和发动广大美术家进行创造性劳动,鼓励美术家深入生活和勇于探索创新。提倡各种艺术风格、流派的自由竞争,允许批评和反批评,不断提高美术创作的思想和艺术水平。对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和收藏。

第四条本会对会员的作品通过组织观摩和公开展览,进行学术交流,宣传和推介会员的创作成果,不断发现人才,培养新生力量,积极慎重地发展本会会员,壮大美术队伍。

第五条组织和发动会员积极参加全国、全省及本市的各项美术活动,加强与国内及海外美术组织和美术家的联系与合作,扩大艺术交流。

第六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积极组织开展美术公益活动,同时积极扩宽以社会效益为主的美术经营活动,争取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与合作,促进美术事业发展。

会   员  

第七条凡赞成本会章程,展出、发表和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美术作品或理论文章、研究著作,从事美术编辑、美术教学和组织辅导工作者有显著成绩者,由本人申请,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主席团讨论同意,即可加入本会为会员。

第八条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缴纳会费和参加本会各项活动的义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本会工作有权提出批评或建议;会员有退会自由。

第九条本会依法保障会员民主权利和经济权益,包括人身自由、创作自由、言论自由和各种正当收入。倘上述权利受到侵犯,会员有权要求本会保护;本会有责任为之辩护,直至依法向检察、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第十条会员在三年内没参加本会活动,又无特殊情况者,经主席团讨论审定,作自动退会处理。

第十一条会员如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因触犯刑法、丧失公民权者,经本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组    织

第十二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从会员中产生,其职权是“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武汉美术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代表大会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以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四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由若干人组成,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理事候选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五条由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主席团任命秘书长1人,聘任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或驻会副主席处理本会日常工作。可根据需要设立各专业委员会。

第十七条  主席团委员从理事会理事中产生,由主席团决定聘任或解聘。若主席团成员出现空缺,从理事会理事中增补。

第十八条本会设名誉主席和艺术顾问若干人。

第十九条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在理事会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或撤换。

经费和资产管理

第二十条本会的经费来源:申请国家拨款、会员会费、社会资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条本会终止时由武汉市文联出具审查文件和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附   则

第二十二条本会章程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属本会。

武汉美术家协会第三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简介

王心耀:男,1958年生于武汉。毕业于湖北美术学院。现为江汉大学艺术学院、现代艺术学院教授、院长;湖北省美术家协会理事、艺委会委员;湖北省高校美术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武汉青年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市政府专项津贴;湖北省劳动模范。作品多次在全国获奖,出版有多部作品集。

毛宗泽:男,1961年生于武汉。毕业于湖北美术学院。现任职于武汉市群众艺术馆。为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湖北中国画研究院秘书长。作品多次入选全国各类展览。多次主办个人画展。出版有个人作品集。

邓朝金:男,1946—2014。中专学历。副研究馆员。1985年入广州美院进修。现为中国版画家协会会员,;湖北省美术家协会理事;武汉美术家协会理事,1992年主持武钢美术工作。作品多次入选全国大型展览。出版有个人作品集。

江中潮:男,1958年生于武汉。毕业于江汉大学。武汉画院专业画家。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一级美术师。享受政府津贴。作品多次入选国家大型展览。出版有多部作品集。获中国文联中国画坛百名杰出艺术家称号。

冷军:男,1963年生于四川,毕业于武汉师范学院汉口分院艺术系。现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国家一级美术师;湖北省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油画学会会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作品多次获全国重要美展金、银、铜等奖项。出版有多部作品集。

李乃蔚:男,1957年生于北京。毕业于湖北美术学院。武汉画院院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省美协理事、省中国画艺委会副主任。国家一级美术师。作品多次入选国家大型展览并获奖。出版有多部作品集。

张少华:男,1953年生于武汉。大专学历。武汉市文联副主席;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武汉书法家协会副主席;美术家协会秘书长。武汉市文史馆馆员。武汉市优秀专家,享受政府津贴。作品多次入选全国各类展览。出版有多部个人作品集。

郑新元:男,1948年生,浙江人。现任长江日报主任编辑。毕业于广州美术学院。为中国新闻漫画研究会理事;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武汉市政府特聘城市环境艺术委员会委员。作品多次入选各类展览。多次主办个人画展。

姜海焱:男,1961年出生,黑龙江人。毕业于湖北美术学院。现任职于中信集团武汉建筑设计院,工艺美术师。作品曾入选全国性展览。

徐协桥:男,1956年生于孝感。大专学历,副研究馆员,民盟盟员。现任武汉市东西湖区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政协委员;东西湖区文化馆副馆长;湖北省美术家协会会员;湖北书画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科普美术研究会会员;楚天画院院士;东西湖书画会副主席、秘书长。作品多次入选各类展览出版有多部作品集。

樊枫:男,1958年生于武汉。毕业于南京艺术学院。武汉美术馆馆长。武汉画院专业画家。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省美协中国画艺委会委员。国家一级美术师。享受政府津贴。作品多次入选国家大型展览。出版有多部作品集。